一、什么是双重征税协定(DTA)?
双重征税协定(Double Tax Agreement / Tax Treaty)是两国政府之间签订的国际协议,目的是避免同一笔收入在两个国家被重复征税。中英双重征税协定于1984年签订,是中国最早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之一,多年来经过多次更新补充。
二、中英DTA的适用对象
DTA 适用于同时涉及两国的税务情形,典型场景包括:中国税务居民持有英国公司股权,从英国公司取得股息;英国公司向中国实体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;中国企业在英国设立常设机构(Permanent Establishment)开展业务;个人在两国均有收入(如在英国工作的中国居民)。
三、核心条款:主要收入类型的税率安排
股息(Dividends):英国公司向中国居民股东分配股息,英国方面不征预提税(Withholding Tax);但股息在中国须申报个人所得税(20%)或企业所得税(10%);中国居民可就已在英国缴纳的税款申请抵免(Tax Credit)。
利息(Interest):中英DTA规定,利息的预提税税率上限为10%(在源国征收);实际操作中,英国通常不对利息征收预提税;收款方在本国申报利息所得时可抵免在源国已缴税款。
特许权使用费(Royalties):专利、商标、版权等特许权使用费的协议预提税税率上限为10%;如英国公司向中国实体支付特许权使用费,英国可能扣除10%预提税,中国一方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抵免该已缴税款。
财产转让所得(Capital Gains):出售不动产的增值所得,由不动产所在国征税;出售公司股权的增值所得,原则上由股权持有人的居住国征税(即中国),除非属于不动产类公司股权(超过50%资产为不动产)则由财产所在国征税。
四、常设机构(Permanent Establishment)规则
中国企业在英国的以下情形可能构成常设机构(PE),须在英国就归属利润缴纳公司税: 在英国设立固定经营场所(办公室、工厂、门店等);在英国有代理人经常性地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;在英国的建筑工地或安装工程超过12个月。
是否构成常设机构,决定了中国企业在英国的税务义务范围,建议委托英国税务律师或会计师进行专项评估。
五、如何申请DTA减免?
中国居民申请英国税务减免:向 HMRC 提交 DT-Individual 表格(个人)或 DT-Company 表格(企业);提供中国税务居民证明(由中国税务局开具的税务居民证明 Tax Residency Certificate);申请后,HMRC 将确认适用协议税率,并在后续付款中按协议税率处理。
在中国申请英国已缴税款抵免:在中国年度所得税申报时,填写境外税收抵免(Foreign Tax Credit);附上英国 HMRC 出具的纳税证明(Tax Certificate);抵免上限为该笔收入按中国税率计算的应缴税额(不可超额抵免)。
六、实际案例说明
案例:中国企业家张先生持有英国公司100%股权,2025/26税年从英国公司取得股息 £50,000。
英国层面:英国公司已缴公司税后分配股息,英国不对股息征收预提税,张先生无需在英国缴纳额外税款; 中国层面:张先生须将 £50,000 股息折算为人民币,在中国申报个人所得税(税率20%);如张先生是英国税务居民且已在英国就该股息缴税,可申请在中国抵免已缴英国税款; 净效果:利用中英DTA,避免了同一笔股息在两国均按全额税率缴税的情形。
七、常见问题
Q:中英DTA适用于香港吗? A:不适用。香港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协定体系,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有单独的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安排(CDTA),不适用于中英双边DTA。
Q:英国公司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,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税? A:如英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,则须就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(25%);如不构成常设机构,通常只须在英国缴纳公司税。是否构成常设机构须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和合同安排综合判断,建议专业税务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