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进入清算后董事必须配合:不交账目可能加重责任
英国破产署在2026年6月更新“Duty to co-operate with office-holder”指南。公司进入清算或管理程序后,董事必须配合office-holder,例如清算人、管理人或Official Receiver。
董事需要做什么?
通常需要提供公司账目、银行流水、资产清单、债权人和债务人信息、合同、税务资料、员工信息和历史交易说明。还可能需要回答问题或参加会议。
不配合有什么风险?
拒绝提供资料、拖延、隐瞒资产或无法解释资金流向,可能导致调查升级。严重情况下,董事可能面临禁业、个人责任或其他执法后果。
平时记录决定破产后风险
很多小公司不是故意违法,而是长期没有做账、没有保存发票、公司个人资金混用,导致清算时无法说明。记录缺失本身就会让董事处于不利位置。
实务建议
即使公司经营很小,也要保存银行流水、发票、合同、工资记录、VAT和公司税资料。进入破产程序后,应尽快配合office-holder,而不是逃避沟通。
信息来源:GOV.UK / Insolvency Service《Director information hub: Duty to co-operate with office-holder》,最后更新于2026年6月9日。